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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6      浏览:1069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9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教研机构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4.对于职业院校,除科技类项目外,支持围绕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实证研究,体现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性的教育科研项目。

    (三)立项程序

    1.本科高校、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含省职教中心)项目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单位)负责组织本校(单位)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向我厅推荐,经我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2. 设区市属中职学校(含市属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项目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初评、设区市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单位)负责组织本校(本单位)项目初评,并向设区市教育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申报;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审,按项目限额向我厅推荐,经我厅审核后给予立项。

    (四)项目管理

    1.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教研机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立项的组织和管理,突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作用,确保立项质量水平,宁缺勿滥。要重视和发现科研后备力量,营造有利于学术创新和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的宽松环境。

    2.项目资助经费由各校统筹安排。我厅将从结题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并在相关人才和团队计划立项、科研平台申报、重点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3.加强对项目的执行管理,2019年起立项的项目,超过立项执行期截止时限的,经高等院校科研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予以延期,但延长执行期不超过1年;对延长期满仍不能结题的,取消立项资格。

    (五)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xmgl.fjsjyt.cn)报送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每个单位1份,扫描件),《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含省职教中心)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扫描件),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3. 2019年下半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

  4.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科技类及社科类),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5. 本次结题工作,我厅原则上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2020年起,我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职学校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xmgl.fjsjyt.cn)报送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项目结题汇总表(每个学校1份,加盖学校公章,扫描版)。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6. 报送要求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院校和省属中职学校(含省职教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项目结题申报等工作。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将于1125-1213日开放,各校(各单位)登录账号为此前报送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有关材料的下载和具体上传要求,请登录平台查询。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

    联 系 人:厅科技处 吴舒伟,电话:0591-87091238

              厅职成处 程征,电话:0591-87091240

    省教科所 胡晓娟,电话:0591-87832541

     

    附件:1.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推荐名额分配表(本科高校)

          2.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高职院校)

          3.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中职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

                                      20191120

    (依申请公开)

     

                  2019年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xls2019年教育厅中青年教师科研(科技类)项目申报书.doc校内通知-申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