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任刘光鼎魏太森为专业副主任的公示
公 示
经个人自荐,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聘任刘光鼎同志为社会体育管理与指导专业副主任,魏太森同志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副主任,以上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3月7日—3月12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院办公室(205)。
体育学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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