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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英语(经贸方向)辅修专业接收计划

时间:2010-05-18   浏览:270   作者:胡凌松

 

依照学校有关辅修管理办法,外国语学院根据本院实际,决定从2010年起面向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开设英语(经贸方向)辅修教育,特拟定以下接收计划。
一、辅修目标
经过学习,学生达到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各项要求,可以获得英语(经贸方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可以申请第二学位(文学学士)。
二、辅修学分与学时:1、第二专业40学分,第二学位45学分。2、总学时690学时。
三、辅修年限:第二专业两年,第二学位两年半。
四、接收人数:40人,低于20人不予设班。
五、申报条件与程序:
1、申请辅修英语(经贸方向)专业的本科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主修专业已修学半年及以上,已修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以上。
②没有受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③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学有余力。
④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90分以上,或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⑤通过外国语学院组织的考核。
2、申报程序:
①4月30日前,申请辅修的学生向外国语学院递交辅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
料。
②5月28日前,对申请辅修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将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③6月10日前,辅修学生与外国语学院签订辅修协议书。
④6月25日前,辅修学生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到外国语学院办理注册。
⑤9月份起,安排辅修教学。
六、辅修形式:
1、组织形式:单独设班
2、授课时间:晚上、周末及寒暑假
3、考试时间:安排在主修专业期末考试之前或之后。
4、上课地点:外国语学院(俊秀文学院大楼)